辐照灭菌的原理
一、辐照灭菌基本要求
①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用具和物品应在消毒或辐照灭菌前清洗干净。
②被朊病毒、气性坏疽、不明原因的突发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医疗器械、器械、物品,应当符合WS/T 367第十一章的规定。
③ 耐热耐湿手术器械应选择压力蒸汽灭菌,浸泡灭菌不宜使用化学消毒剂。
④环境和物体表面一般先清洁后消毒;当被病人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洗消毒。
⑤医疗机构消毒工作中使用的消毒产品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者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并遵循批准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
二、辐照灭菌方法的选择
1.根据物品污染造成感染的风险,选择合适的消毒或辐照灭菌方法:
①高危物品应进行辐照灭菌处理;
②对于中等风险项目,应采用达到上述中等消毒效果的消毒方法;
③低危物品应低水平消毒或清洗;在病原微生物污染的情况下,根据被污染的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
2.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选择消毒或辐照灭菌方法:
①对被病原菌孢子、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传病原体污染的物品应采用高等级消毒或辐照灭菌;
②被真菌、亲水性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应采用中等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
③受一般细菌和亲脂性病毒污染的物品,应采用中、低水平的消毒方法;
④杀灭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增加消毒剂用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
⑤当消毒物品上的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增加消毒剂的用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
3.辐照灭菌方法
①耐热、防潮的医疗器械、用具、物品应选择压力蒸汽灭菌;耐热油和干粉应采用干热灭菌;
②耐热、防潮物品,应采用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或低温甲醛蒸汽灭菌等低温灭菌方法;
③表面辐照灭菌要考虑表面性质,光滑的表面要用合适的消毒剂擦拭或用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多孔材料的表面应通过浸泡或喷涂进行消毒。